法律主观:抵押物的价值不是必须要超过被担保债权的数额,也可以等于。我国法律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根...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
抵押权为价值权,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的交换价值而使其债权得到清偿。在抵押物价值较大的情况下,同一抵押物可使多个债权都能获得充分的担保。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特别是先位抵押权人的利益,本法规定债权人只能就抵押...
抵押物价值与担保债权数额的关系为担保债权的数额不能大于抵押物的价值,对于抵押物超出担保数额之外的价值,抵押人可以进行二次抵押。如果最后抵押物进行折价拍卖之后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权人债务的,未清偿债务由债务人承担。...
律师回是的,有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担保物权主要是指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
也就是说,动产抵押物的价值低于债权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工商才能给予工商登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是民法典的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但是抵押物的价值和被担保物(债务)的价值有可能发生变化,造成抵押物价值低于被担保物(债务)价值,法律后果就是抵押权人的利益可能会受损或者落空,抵押权人基于可能发生的这种情况,会约定一些条款来保护自己。
法律主观: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法律分析:是的,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