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未满60岁之前,逐年缴费,同时享受政府财政补贴金;中途遇到资金困难、年灾久收的,可以选择缓缴费。
2、年满60岁时缴费年限未满足15年的,可以凭身份证(户口簿)向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服务大厅,申请不足年限补缴,注意,补缴的年限,地方财政不予补贴“补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