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一方面开创太学,培养与选拔人才另一方面又确立了察举制度,发现与选拔人才。通过这两条途径,充实汉王朝的官吏队伍。
所谓察举,亦称荐举,是由汉王朝的三公九卿及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吏依据考核,把民间及基层官吏中的德才兼备者推荐给朝廷,由朝廷授予他们一定的官职或提高其官位。
察举的名目很多,大致分为两类:一类属常科,经常举行的科目,又作岁举,即为每年定时由各州郡长官按规定名额向朝廷荐举人才之制另一类属非常科,或叫作特科、特举,即根据皇帝需要临时指定的特别选士科目。常科有孝廉、茂才等科非常科有贤良方正(贤良文学)、明经、明法、至孝、童子等科。
汉代的考试科目
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
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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