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破坏监管秩序罪的立案标准为:
1、殴打监管人员的;
2、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3、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4、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一、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的条件有: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三、聚众持械劫狱罪立案标准
我国的刑法对聚众持械劫狱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该罪侵犯的客体;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是为了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维护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聚众劫狱是违反监管规定,公然聚众持械将罪犯非法劫出狱外,侵扰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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