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主要分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自愿解散程序为:
(1)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且该决议要以重度特别决议进行;
(2)董事、监察人申请解散登记。
强制解散程序为:
(1)董事会通知股东。在公司解散开始后,除破产原因外,董事会应立即公告通知股东并以专函形式通知记名股东。若因为破产原因而解散,由法院出具公告说明
一、什么时候要开始公司清算
1、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
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2)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
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指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
(1)提请强制清算的主体:债权人和公司股东;
(2)强制清算启动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
二、店铺散伙后怎么清算
企业解散,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解散。公司决定解散后,公司股东应当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归于消灭。
公司散伙是指公司因经营期限到期或全体股东同意解散公司而导致的公司解散,公司解散时,也需要成立清算组队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的流程如下: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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