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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由哪个部门管
2023-10-10 20:57:36 责编:小OO
文档

医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医疗纠纷的诉讼管辖以被告所在地为原则,不便之处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在打医疗纠纷官司时,技巧包括复印封存病历资料、选择行政调解或司法救济,避免主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法院对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倒置,要求其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

法律分析

一、医疗纠纷由哪个部门管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二、医疗纠纷可以异地诉讼吗

医疗纠纷到底可不可以异地诉讼,主要看被告在哪里。也就是医疗机构、预防、防疫、妇幼保健等等医疗组织在哪里。因为,我国的诉讼法的管辖法院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说以被告所在地为原则,不要认为患者及其家属在本地诉讼方便就到就近的法院立案诉讼。

三、打医疗纠纷官司技巧有哪些

(一)及时复印封存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第1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二)选择行政调解或司法救济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不要主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据此规定,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如果医疗机构不能尽到前述证明责任,将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结语

医疗纠纷的处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管辖部门、异地诉讼和打官司的技巧。根据法律原则,医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对于异地诉讼,应以被告所在地为原则,而不是为了方便而选择就近法院。在打官司时,建议及时复印封存病历资料,选择行政调解或司法救济,并避免主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这些技巧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第二十五条 医师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和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师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三十二条 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

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再次诊断的,应当自收到诊断结论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医疗机构或者其他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提出。承担再次诊断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接到再次诊断要求后指派二名初次诊断医师以外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再次诊断,并及时出具再次诊断结论。承担再次诊断的执业医师应当到收治患者的医疗机构面见、询问患者,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对再次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主委托依法取得执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精神障碍医学鉴定;医疗机构应当公示经公告的鉴定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二名以上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并及时出具鉴定报告。

受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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