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会导致商标无效:注册商标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商标违法、商标属于禁用标识等。法律后果是:由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且该注册商标自决定生效时自始不存在。
一、商标暂停受理申请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遭抢注后的补救对策有哪些
如果商标被抢注,可以采取措施: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批公告时,提出异议。初步审定的商标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2、经强注商标核准注册时,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被抢注商标。注册商标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三、商标被抢注的办法有哪些
商标被抢注的办法如下:
1、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批公告,提出异议;
2、被抢注商标核准注册时,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被抢注商标。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