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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能否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2023-10-07 04:44:37 责编:小OO
文档

离婚后可以放弃子女抚养权,但需支付抚养费,仍享有探视权。变更子女抚养权可根据双方情况提出要求。离婚不消除父母与子女关系,父母仍有抚养义务。不满两周岁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需法院判决。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由另一方负担抚养费,可超过协议或判决数额。婚内放弃抚养权协议如自愿且合法有效。民事法律行为需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离婚是否可以放弃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一方可以放弃抚养权,但是需要给付另一方孩子的抚养费。此外,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婚内放弃抚养权是否有效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内签订离婚后一方不争夺抚养权的协议,如果协议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并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但需要支付抚养费,并且仍享有探视权。双方在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如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以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婚内签订的离婚后不争夺抚养权的协议,如符合法律规定且不违反公序良俗,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父母离婚不会消除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离婚后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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