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占道经营处罚流程如下:
1、一般程序,查看现场,调查,立案,下达违法通知、整改通知,向上级报案件审批,同意后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履行的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2、简易程序,查看现场,调查,立案,下达违法通知、整改通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3、涉嫌违法违规的按一般程序或简易程序处理,现场检查、立案、下达调查通知、扣押相应物品的还需下达物品登记保存通知、制作询问笔录、下达处罚事先告知、调查终结报告、听证通知、处罚决定、结案报告。
城管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如下: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3、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4、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5、水务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6、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综上所述,城管占道经营处罚包括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等,城管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知当事人履行。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三条
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执行。
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送达。
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转交等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报纸、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