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前妻到家里来探视孩子是不可以拒绝的。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从民法理论上讲,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亲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
一、离婚两年后是否可以起诉探视权
离婚两年后可以起诉探视权。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成年子女探视、联系、会面、交流、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得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孩子由谁抚养都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视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一方放弃子女探视权的,法律无效。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但仍可申请再审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
二、孩子父母离婚后祖父母可不可探视
孩子父母离婚后祖父母可以探视。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孩子的利益,主要通过双方协商行使探视权,如果协商同意祖父母也可以探视孩子。
探视权主要有两种行使方式:
1、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另一方家中或指定地点探望;
2、停留探望,即长期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取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三、协议离婚可否放弃探视权
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视权无效。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属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即使是协议约定放弃探视权,也是无效条款,所以放弃探望权的协议条款是无效的。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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