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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两年还能起诉要孩子吗?
2023-10-09 17:42:33 责编:小OO
文档

离婚后,若有一方欲追回孩子抚养权,需另行起诉。若另一方欲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需满足法定事由,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法院将予以支持。变更抚养权的手续为向法院提起诉讼,需经法院判决是否准许。

法律分析

如果想要追回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后,如果其中一方要求更改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那么双方需要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手续是什么

变更抚养权的手续为,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有法院判决是否准予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支持变更请求: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抢孩子变更抚养权能成功吗

变更抚养权能否成功要根据是否具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如果具有下列法定事由,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结语

如果在离婚后,其中一方想要追回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另行起诉。如果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且符合法定事由,例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那么人民法院会支持变更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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