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教育局不可以办理学籍。办理学籍是在小学一年级开始办理的,办理学籍在学校办理,教育局只是审批,监督。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籍档案。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