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财物价值30万,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赃物已退回应当从轻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至三千以上,三万至十万以上、三十万至五十万以上的,应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