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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以在工资中扣除哪些款项?
2023-09-30 03:46:01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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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下列款项:1、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3、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代扣的其他款项。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风险提示: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能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哪些费用

1、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下列费用:(1)工资的个人所得税;(2)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3)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2、用人单位还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1)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对于这一条的规定应该注意,员工是否给单位造成损失不是由单位单方面说了算了,如果单位认为造成损失,而员工认为没有造成损失的话,单位扣除工人的工资是会存在问题的。因为很多单位可能片面的,扩大化的,甚至是错误的将某些损失转嫁到工人的头上,这就不合理了。那么在出现这样的争议时,到底由谁说了算了,劳动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见有具体的规定。因此,在到底是谁造成损失的事实认定上还是应该通过仲裁、诉讼的司法程序来认定。当然了,如果用人单位和工人就谁造成了损失达成一致的话,那当然可以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了。(2)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对于这条的规定也应该注意一下:单位的规章制度应该是依法制订的,“依法”又包含两点:第一是内容依法,即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反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第二,程序必须依法,即必须是通过民主程序制订的,进行了公示,大家都知道该规章的存在。风险提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费用有哪些?

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费用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下列费用:1、工资的个人所得税;2、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3、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用人单位还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1、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对于这一条的规定应该注意,员工是否给单位造成损失不是由单位单方面说了算了,如果单位认为造成损失,而员工认为没有造成损失的话,单位扣除工人的工资是会存在问题的。因为很多单位可能片面的,扩大化的,甚至是错误的将某些损失转嫁到工人的头上,这就不合理了。那么在出现这样的争议时,到底由谁说了算了,劳动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见有具体的规定。因此,在到底是谁造成损失的事实认定上还是应该通过仲裁、诉讼的司法程序来认定。当然了,如果用人单位和工人就谁造成了损失达成一致的话,那当然可以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了。2、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对于这条的规定也应该注意一下:单位的规章制度应该是依法制订的,“依法”又包含两点,第一是内容依法,即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反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第二,程序必须依法,即必须是通过民主程序制订的,进行了公示,大家都知道该规章的存在。用人单位一次扣除赔偿经济损失的费用和违纪经济处罚的费用不得超过员工月工资的20%。风险提示: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旷工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2.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如果员工在公司按照“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的规定实际扣除了相应工资后,以公司存在克扣工资行为及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公司将面临着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风险。风险提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或作业数量) 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计发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种或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1、能准确计量产品数量;2、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并能准确检验;3、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取决于工人的主观努力;4、具有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较健全的原始记录;5、生产任务饱满,原材料、燃料、动力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该内容由 李志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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