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公积金提取方法如下:
1、需要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然后将所携带的资料交给工作人员,公积金中心的上班时间是周一到周五,一般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其他时间无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公积金中心收到提取人的书面申请后,会审核提取资料,确定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用户通过公积金提取申请;
3、在公积金提交的资料中就包含了银行卡,那么通过审核后,提取的公积金会直接打到银行卡,公积金就提取完成了。
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