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的获得以及变更、转让、注销或撤销,当事人提出申请是首要程序。申请前学习、了解《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商标注册机关的有关要求,对商标注册申请人依法提出申请和及时获得权利是非常有用的。
一、商标变更的时间及步骤是什么?
商标局核准变更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变更证明,变更程序大约的时间为6个月。
商标局核准续展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续展证明,续展程序大约的时间为6个月。
商标变更的方式:
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因提交的申请资料有误导致商标信息错误的,应当提出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办理,申请前申请人名义或地址实际发生过多次变更的,应逐次变更,但可一并提交申请。
商标续展的方式: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在六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申请,并缴纳续展延迟费。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册商标将被注销。
二、商标已注册可撤销吗
依据我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商标已经通过注册取是商标权后,商标权人可以申请注销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三条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第七十四条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依照本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被注销的,原《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以公告;撤销该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或者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三、注册商标应该准备好哪些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负责人的身份证;
(2)个体工商户执照。
2、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合伙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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