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后,需要立即通知被申请人,也就是被告会在保全裁定做出时得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