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