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可以提取,具体如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5、如果不准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6、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哪些
1、住房所需提取:
公积金缴存人如果有购房、建房、装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公积金。此外,公积金可以用于租房支出。
2、重大疾病提取:
公积金缴存人本人或家属若患重大疾病,或需要做重大手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3、销户提取:
公积金缴存人离休、退休,或出国定居、死亡等情况,可以申请注销公积金账户,注销公积金账户可以一次性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