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享受4050政策的人是以下人群:
1、截止至2011年12月31号前,男性已年满50周岁、女性已年满40周岁;
2、是有相关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现如今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即男性已年满60周岁、女性已年满50周岁。
4、已经参加过其他政府补贴政策的人;
5、已经参加过其他政府投资补贴政策的人;
6、已经参加过其他政府投资补贴政策的企业;
7、已经参加过其他政府投资补贴政策的企业的股东;
8、已经参加过其他政府投资补贴政策的企业的员工;
9、已经参加过其他政府投资补贴政策的企业的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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