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赠与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如果赠与双方的,则平均分配;如果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并登记在其名下,则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分配。法律规定婚前财产、赠与和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婚后赠与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赠与双方的,那么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配;但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算作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赠与一方的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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