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 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 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 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 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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