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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强行要回女方不退的彩礼
2023-10-31 02:19:02 责编:小采
文档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若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也可要求返还。彩礼是婚姻关系当事人根据习俗给付的钱物。解决彩礼纠纷时,应以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判断依据。结婚前给付彩礼必须以离婚为前提考虑返还。当地需确实存在婚前彩礼习俗。彩礼给付时的主观意愿也需区分。一般情况下,完全自愿给付的通常不予支持返还。

法律分析

一、若女方未与男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归还彩礼。在以下情况下,人民法院应支持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有不宜办理登记的其他情形;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确有不宜办理登记的情形、以及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人民法院应支持彩礼的返还请求。彩礼是根据习俗向对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在解决彩礼纠纷时,应以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婚前给付彩礼的返还请求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并考虑具体情况和性质。同时,要确保当地存在婚前彩礼的习俗,并区分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根据法院的裁决,一般情况下,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彩礼通常不予支持返还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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