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出院手续是有时间限制的。办理出院手续时若有外省就医并需要报销医疗费用问题的,会有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三到十二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报销。各省的时间限制规定各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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