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和不动产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1)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
(2)不动产指依自然性质或者法律的规定在空间上占有固定位置,在移动后会影响其经济价值的物。
2、价值的变动方向不同:
(1)固定资产的价值通常会随着年份的增加减少;
(2)而不动产具有一定的保值性且可能会随着年份的增加发生增值。
3、包括的内容不一样:
(1)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不动产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
4、特点不一样:
(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
(2)不动产有不可移动性、个别性、耐久性、数量有限性和保值增值性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