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勉谈话说明当事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诫勉谈话主要是指出问题,促其在一定时期内改正错误。诫勉谈话一般不影响预备党员发展,但如果诫勉的问题对正常发展党员有一定影响,是否暂缓发展工作由支部大会讨论,视情节轻重作出决定,并向本人传达。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