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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如何进行答辩?
2023-11-03 07:45:58 责编: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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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中被告不答辩如何应对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并提出答辩状(发表观点等)。被告没有答辩是被告的行政机关没有针对起诉状进行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行政诉讼如何答辩

行政诉讼证据与其他诉讼证据同样具有证据的“三性”,即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但法院对行政诉讼证据“三性”的认定又具有独到之处。一、关联性的认定证据的关联性也称为证据的相关性,是指案卷中的证据材料与案件中待证事实之间具有的某种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关系,即证明案件事实的可能性。它是证据“三性”中最重要的属性。证据只有具有关联性,才能在法庭上进一步审查其合法性、真实性及其证明效力。法庭对证据关联性的审查贯穿于对证据审查的全过程。无论是在庭审前、庭审中还是庭审后,法庭只要发现证据不具有关联性,随时都可以终止对该证据其他属性的进一步审查。审判实践中,关于间接证据的关联性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原告提供的被告对相同情况的其他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明显不同的处理决定,用以证明具体行政行为滥用职权或者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时,法庭对这类间接证据就应认定具有关联性。二、合法性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证据的合法性主要是指证据在形式上和取得方式上要符合法律规定。该条第(一)项规定是指形式上的要求,第(二)项规定是指取得方式上的要求,第(三)项规定是兜底条款,主要是指证据是否经过庭审质证。《证据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和第(九)项规定了不具有合法性、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材料。其中“(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是指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而不是一般性违反法定程序;取证主体是指包括原告和第三人在内的全体诉讼参加人,而不仅指被告。至于严重程度和一般程度的区分,《证据规定》中未明确界定,属于法庭的自由裁量范围。审判实践中,法庭应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精神作出公正判断。“(二)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实际上是肯定了以秘密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作为定案依据的可能性。只是该证据材料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三)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实际上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取证行为。不管证据材料是否真实,只要采用了不正当手段的方式,就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四)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对当事人违反诉讼程序所应承受的法律后果的规定。“(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是对域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形成的证据材料的合法性规定。“(九)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是兜底条款。适用《证据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时须注意:(一)其中“法定程序”应当是指法律、法规和不与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规章规定的程序;(二)被告应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时,还应将其拒不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告知原告;(三)被告必须举出确凿证据证明其在行政程序中履行了要求原告提供证据的职责。(四)“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意味着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采纳,赋予了法院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另外,《证据规定》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中的内容也属于对证据合法性的规定,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理解和适用。三、真实性的认定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在审查通过之后,法庭应进一步审查证据的真实性。《证据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了一般情况下审查证据真实性的五个方面内容,第五十三条确立了“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为了使行政诉讼案件中的“法律真实”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真实”,《证据规定》在第五部分“证据的审核认定”中为证据真实性的认定设立了一系列的证明规则。

如何做好行政诉讼答辩

一是撰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工商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二是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工商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三是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

行政诉讼二审如何答辩状

行政诉讼答辩状答辩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因诉我单位……(写明案由或起因)一案,现答辩如下:答辩请求:……事实和理由:……(写明答辩的观点、事实与理由)。此致人民法院答辩人:(盖章)年月日(写明递交答辩状之日)附:1.答辩状副本份2.其他文件份3.证物或书证件

如何写行政诉讼答辩状

行政诉讼答辩状答辩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因诉我单位……(写明案由或起因)一案,现答辩如下:答辩请求:……事实和理由:……(写明答辩的观点、事实与理由)。此致人民法院答辩人:(盖章)年月日(写明递交答辩状之日)附:1.答辩状副本份2.其他文件份3.证物或书证件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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