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2.明确表示不履行给付价款义务,或者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注销、被有关部门撤销、处于歇业状态,甚至破产清算的;
3.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付款方丧失商业信誉。
一、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
1、经营状况严重的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者逃避债务;
3、丧失了商业信誉;
4、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没有中止履行的确切证据的,应当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二、合同抗辩权一方违约如何行使抗辩权?
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当事人依照上一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合同一方无履行能力怎么判定
合同一方无履行能力可以看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客观条件有没有发生变更,如经营的情况、是否丧失信用等。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商业信誉等,可以要求中止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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