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地应根据被告住所地或劳务合同履行地确定。纠纷处理先由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满意的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诉讼情形包括员工起诉、企业起诉和双方都起诉,应根据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确定管辖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劳动者应在合理的前提下进行合理诉讼以追究单位的侵权损害。
法律分析
一、劳务合同纠纷诉讼去哪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劳务合同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劳务合同纠纷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依据《劳务合同纠纷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务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务合同纠纷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
2、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务合同纠纷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种诉讼会有三种情形,一是员工起诉,二是企业起诉,三是双方都起诉。
若员工起诉,那么员工一般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这样就不会出现仲裁管辖地与法院管辖地不一致的情形;
若企业起诉,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起诉地与仲裁地不一致的情形;
若双方都起诉,那么从便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3、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仲裁是由劳动者在合同履行地提出的,起诉是由企业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的。
没有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进行仲裁,可否直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务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其实诉讼的办理实际上就是涉及到了关于受害人可以到哪个法院进行起诉以追究单位对自己的侵权损害,但是劳动者虽然可以凭借自己的受害依据得到赔偿但也得以合理诉讼为前提。
结语
劳务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劳务合同纠纷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劳务合同纠纷。若仲裁结果不满意,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具体情形包括员工起诉、企业起诉和双方都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诉讼办理涉及受害人选择合适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权益,但须合理诉讼为前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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