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监察法留置期限最长是多久?
2023-10-27 09:58:18 责编:小采
文档

监察法规定了留置期限,一般为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次,最多不超过6个月。留置要求满足法定对象、掌握部分证据和具备法定情形之一。留置可在立案后或初核过程中采用。作为公职人员,应遵守法律,不从事有害职场廉洁的行为。

法律分析

一、监察法留置期限最长是多久?

1、普通时间。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2、延长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3、延长须报上级批准。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二、留置的要件

留置主要包括三个要件:

1、必须要是法定留置对象,包括一般留置对象和其他留置对象。一般留置对象是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其他留置对象是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

2、已掌握部分证据。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

3、具备四种法定情形之一:

(1)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2)可能逃跑、自杀的;

(3)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此外,留置是否必须要在立案以后采用?有学者在授课时认为,留置是一种调查措施,针对的主要是有关“被调查人”,其既可以在立案以后采用,也可以在初核过程中使用。

关于留置的内容叙述在监察法中是很详细的,监察法留置期限最长一般是3个月,某些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最多3个月。也就是说,留置期限最长为6个月。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就应该遵法守法,不要做出有害职场廉洁的事情,害人害己。

结语

合理、公正的监察法留置期限是维护法治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环节。根据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次,但延长时间也不得超过3个月。留置的要件包括必须是法定留置对象、已掌握部分证据以及具备法定情形之一。作为公职人员,我们应当严守法律,避免任何损害职场廉洁的行为,以免伤害自己和他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八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适应校园生活的残疾未成年人就近在普通学校、幼儿园接受教育;保障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未成年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办园条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

(一)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身份不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监护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人因自身客观原因或者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

(四)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

(五)监护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需要被带离安置;

(六)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严重伤害或者面临人身安全威胁,需要被紧急安置;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启蒙教育,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