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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缴纳的税额是否已经申报?
2023-11-10 03:02:48 责编:小采
文档

申报税额不等于缴纳税款,未及时缴纳税款可能面临罚款或法律后果。税务机关会审核申报的税款,如发现不符或违法行为,可能不予立案并要求补缴税款及处罚。

法律分析

已申报税额不代表就缴纳税额了,申报之后没有交税的需要缴税。

已申报税额是指企业或个人按照税法规定,在税务机关申报的应纳税额。在申报税额后,如果企业或个人未按时缴纳,则被视为未缴纳税款,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

因此,已申报税额并不代表已缴纳税款,企业或个人还需要按照规定的缴款期限和方式,将应缴纳的税款及时足额地缴纳到税务机关指定的账户上,方可视为已缴纳税款。

已申报税额的立案标准:

1、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前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的,应当依法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一般按月申报,年度汇算清缴。税务机关会对企业所申报的企业所得税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予以立案;

2、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人一般按月申报、月缴纳税款。税务机关会对企业所申报的增值税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予以立案;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一般按年度申报、年度汇算清缴。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所申报的个人所得税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予以立案;

4、营业税:营业税已于2016年全面停征,改为增值税。

综上所述,税务机关在审核纳税人的申报税款时,会根据税法规定对申报的税款进行核实和比对,如发现纳税人申报的税款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则可能不予立案,并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并可能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结语

合理申报税款是企业和个人遵守税法的基本义务,但仅完成申报并不等于缴纳税款。如果未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将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税务机关会对申报的税款进行核实和比对,如发现不符或存在违法行为,可能不予立案,要求补缴税款并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因此,及时按规定缴纳税款至税务机关指定账户,方可视为已缴纳税款,履行纳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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