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通过办理病退、退职,特殊工种等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在45岁时正式办理退休。退休后,不必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享受养老金待遇。病退的要求是:1. 养老保险缴费满足最低年限15年以上。2. 年龄达到:女45岁以上,男50岁以上。3.
因病失去劳动能力,必须经过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职的要求是:1.养老保险缴费满足最低年限15年以上。2.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对年龄没有具体要求。特殊工种的要求是:1.工种: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
工种。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2.年龄:比正常退休年龄提前五年。3.
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四条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5—15%,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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