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赔偿。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一般来说是有经济补偿的。在上班时间或者因上班工作导致受伤的一般经过鉴定会认定为工伤。若因工伤无法继续工作的,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要给出工伤补偿。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后,仍有权按照《民法典》中享受一般员工应有的劳动权益。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要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2个月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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