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经济纠纷可以协商处理,由当事人互相沟通、互相谅解;可以调解处理,在经济合同管理机关或有关机关、团体等的主持下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可以仲裁处理,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可以诉讼处理,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