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需补偿,但存在过错可免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和第87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履行;劳动者不要求或无法继续履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拒不改正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法律分析
一、解除劳动合同无须补偿吗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将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需要进行赔偿,具体金额为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劳动者存在过错的,则无需进行补偿。
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存在如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规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获得经济赔偿。赔偿金的具体金额为两倍的经济补偿金。然而,如果劳动者存在过错导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则无需进行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影响工作任务、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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