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及使用权问题。拆迁时,征收土地按原用途补偿,耕地补偿包括土地、安置和附着物费用,总和不超过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为宅基地补偿价乘以面积,加上重置成新价。宅基地使用权需经审核、讨论,由乡(镇)和县级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需办理手续。
法律分析
一、农村宅基地拆迁怎么补偿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3、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二、征收中的宅基地使用权问题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说: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结语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原则清晰明确,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保护。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房屋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房屋拆迁补偿根据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计算。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履行法定程序,包括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最终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宅基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条 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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