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配偶与他人同居属于过错行为,造成离婚的,无过错方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赔偿的项目主要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赔偿的问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