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医保卡更换参保地方法如下:
1、电话更换,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进行更改;
2、社保中心更换,携带本人身份证,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单位社保办理人员进行更换;
3、网上更换,登录当地的相关网站进行更改。
电子医保卡的用途如下:
1、参保者去定点零售药店买药时,可以直接出示电子医保卡进行购药结算;
2、参保者去医院看病时,可以直接出示电子医保卡进行挂号,办理入院登记;
3、参保者出院时,可以持电子医保卡直接进行住院费用的结算;
4、参保者还可以利用电子医保卡查询个人医保账户信息,医保缴费记录,医保消费明细等;
5、利用电子医保卡查询本省或本市异地就医开通情况,还可以用电子医保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6、参保者通过国家相关网站绑定家人电子医保卡,帮家人支付医疗购药等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