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没离婚妻子就离家出走后果是什么?
2023-09-28 09:17:02 责编:小OO
文档

离婚前未离家出走构成遗弃家庭成员,对方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家出走未照顾子女也构成遗弃罪,需承担法律责任。离婚后双方选择离家出走会对家庭和孩子造成不良影响,失去信任和挽回感情的机会。根据《民法典》,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重大过错。

法律分析

没离婚就离家出走如果构成遗弃家庭成员的,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未离婚离家具体后果要根据当事人离家时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的,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开,其行为涉嫌遗弃家庭成员。如果以后双方离婚,那么对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育有子女离家出走不照顾子女的,构成遗弃罪的,需要负法律责任。

有关离婚的具体情况,是可以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认定的,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上,可以由法院对相关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如果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判定。

没离婚妻子就离家出走虽然不会承担明确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但是会对家庭和孩子造成不良的影响,具体如下:

1、夫妻中的一方还没离婚就选择离家出走之后,首先将失去的就是孩子对其的信任以及对依赖,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分开,伤害最大的就要数孩子了,尤其是妻子没有离婚就走了,相信每个孩子都会对这样的父母感到失望,也绝对不会原谅。

2、妻子已经有了离婚的心,如果夫妻双方还在一起朝夕相处,在度过一段时间的平静期之后,感情尚有可能挽回的余地,可如果选择离家出走这样的方式,就会让丈夫想要挽留的可能彻底丧失。

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结语

遗弃家庭成员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家庭和子女都会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如果一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离家出走,构成遗弃家庭成员,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此外,离婚时的具体后果需根据当事人离家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并由法院根据实际违法事实后果进行判决处理。离婚前的遗弃行为不仅会破坏家庭关系,还会对孩子造成伤害,因此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