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自愿接受戒毒是国家对毒品犯罪的一种更加宽松的处罚,其根据犯罪情节和性质,对戒毒者实行宽大的管理措施,旨在把他们重新纳入社会正常的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