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