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过高不影响整体合同的效力。合同是否有效应该看是否符合法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是否没有合同无效情形。违约金条款属于结算、清算条款,其有效与否不是整体合同效力的决定性因素。违约方认为违约金过高的,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举证证明。
一、解除合同还能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解除合同还能要求支付违约金。所谓违约金责任是指一方违约后支付违约金的民事责任。违约金具有约定性,解除合同具有消除合同效力的法律后果。当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因为违约金的主要作用是制裁违约,以保证债务的履行。合同终止是由一方违约造成的,应当通过收取违约金来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无效合同的违约金支持吗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当违反约定适用本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约定”无效,就不存在违约。因此,如果合同被认为无效,其中有关违约金的条款也应该无效。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自然也无效,所以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违约金条款不是争议解决条款,因此要是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话,那么其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也应当是无效的。
三、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过高是按照什么标准判断的
违约金过高是指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性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高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过高的违约金约定可能与公平原则存在冲突,在某些情况下还存在诱发道德风险的可能。因此,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调整。
在调整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以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为基础,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使用格式条款等多项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调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