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工伤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就医、申报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履行义务,职工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工伤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就医、申报工伤待遇。”
2.《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卫生,防止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
3.《人民调解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应当发展人民调解工作,支持、倡导和组织群众进行和解和调解,扩大人民调解的范围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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