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广州市社保最低缴费标准2022
2023-10-03 16:49:16 责编:小OO
文档

本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63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842元/人。本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483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722元/人。
缴费适用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我市居住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以及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2021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2022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时间。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的,2022年度中途不予补缴。新出生婴儿应当在出生后90天内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缴费方式
(一)电子扣费。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学校和其他城乡居民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由税务部门进行扣缴。目前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广州银行、东莞银行、渤海银行、华润银行、江西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家银行进行扣缴。银行账户需是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网点开户的单位或个人活期账户,并确保账户处于可正常交易状态。请务必在扣费账户里备足款项,以保证扣费成功。因账户信息有误、账户状态不正常等导致扣费失败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需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学校所在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修改银行账户。因扣款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费失败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需在扣费账户里备足款项,确保下次扣费成功。
(二)因历史原因未能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的参保单位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缴费。
1、网上缴费。参保个人可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等网上办理渠道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完成缴费。参保个人可选本人缴费,为当前实名认证账户缴费;代他人缴费,输入他人姓名、证件号码和相应险种,进行代缴。
2022广州社保缴费标准比例如下:
(一)养老保险:企业缴纳14%,个人缴纳8%;
(二)医疗保险:企业缴纳7%,个人缴纳2%;
(三)失业保险:企业缴纳0.48%,个人缴纳0.20%;
(四)工伤保险:企业缴纳0.2%,自己不要缴;
(五)生育保险:企业缴纳0.85%,自己不要缴。
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如下:
(一)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二)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三)职工工资在300%到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