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生育服务单,全称生育登记服务单,北京市于2016年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取消发放《生育服务证》,改为《生育登记服务单》和《再生育确认服务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