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装资质证书需要如下:
1、具备GB1资质、石油化工一级资质、机电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总承包一级资质、防腐保温一级资质等多项资质;
2、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维修服务通讯工具、专用车辆,有公开的安装、报修、维修、抢修等工作流程及服务电话;
3、有24小时值班人员,有必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
办理燃气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的流程如下:
1、企业提供所需资料;
2、签订合作协议;
3、付50%定金;
4、开始办理;
5、下证后拍实物图给办理企业验证,网上验证查询;
6、付剩余50%尾款;
7、安排快递邮寄。
【法律依据】: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第八条
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经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设区的城市和县,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审查批准机构),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将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向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取得《资质证书》的安装、维修企业由燃气管理部门编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目录》,并通过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