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法人免责协议书无效,法人代表需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定代表人应依法登记,并承担法定权利和责任。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滥用公司法人地位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需连带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法律分析
挂名法人免责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挂名法人也是法人,按照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人代表职责承担责任,免责协议是无法免除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拓展延伸
私下签署的免责协议能否对公司产生法律约束力?
私下签署的免责协议是否能对公司产生法律约束力,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法律原则,公司代表应当在合法授权的范围内行事。如果公司挂名法人代表在其合法授权范围内签署了免责协议,并且该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它可能对公司产生法律约束力。然而,如果该代表没有获得合法授权,或者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该协议可能无效。因此,建议在签署任何协议之前,确保代表的授权合法有效,并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最终的判断应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
结语
挂名法人免责协议书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挂名法人也是法人,其法定代表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免责协议无法免除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条款,公司法定代表人应按公司章程规定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私下签署的免责协议是否具备法律约束力取决于具体情况,需确保代表授权合法有效并遵守法律规定。最终判断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九十条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八十二条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七十五条 保险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
(二)拟设机构三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材料;
(三)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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