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的义务:
1、借款方有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义务。
2、借款方有支付利息的义务。
3、借款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
4、借款方有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的义务。
材料: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3、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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