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
1、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2、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
3、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
申请农村宅基地一般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为外来人口落户;
2、未分到宅基地或者已有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而消灭;
3、因子女结婚等原因分户而缺少宅基地。
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注意事项如下:
1、老宅基地应满足“一户一宅”条件;
2、独生子女家庭要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
3、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4、转让行为须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必须与合法建造的住房一并转让;
6、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7、禁止以“小产权房”名义申请宅基地;
8、禁止跨村申请宅基地;
9、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10、禁止以“以租代征”形式占用农村宅基地。
综上所述,以上是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注意事项,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