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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2023-10-05 12:28:28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2023年生育津贴新标准:生育津贴申领规则有变,社保只缴1个月也能领。

两个变化值得注意!

变化一:缴纳时间变短

在以前如果想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话,广东省大部分地区都有要求必须交满1年的社保,并且生育当月还在缴纳状态才可以。

但新生育新规则取消了这一条件的限制,只要你在单位交满1个月的社保,下个月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这里的待遇就包括生育津贴的领取和生育费用的报销两大块。

变化二:领取时间变长

在新规公布前,广东省对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费用的申领和报销的要求必须是在生育后1年内进行办理。

但新规之后,从生育第二天之后一直到3年之内,都可以进行生育津贴申请和生育费用的报销。

1、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3)难产假。剖腹产、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2、生育医疗费: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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